准入:两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添加时间:202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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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提取码:cq4k)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1年8月3日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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