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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关于取缔上道路行驶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通告》重要规定
安徽马鞍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取缔上道路行驶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通告》。通告规定凡未纳入国家机动车登记范围,未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牌证的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一律不得在全市范 围内上道路行驶。
对违法销售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经营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要求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
对违法销售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的经营者,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要求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不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各类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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