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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朝政办发[2015]43号)
2015年5月5日,辽宁朝阳市政府正式以朝政办发[2015]43号文件下发了《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办法内容显示电动汽车的驾驶人应取得C3(含C3)以上驾驶证,电动汽车销售部门要对电动汽车驾驶人免费进行不少于7小时的场地驾驶培训。此外,电动车允许在朝阳市一级及以下公路机动车道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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