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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资质:云南省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集聚区
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的《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印发,结合全省产业发展实际,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思路与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坚持绿色发展、创新驱动、龙头牵引、多业融合的原则,努力实现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快速提升和本地配套产业链升级与完善,以云南省为中心构建面向东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化发展集聚区。
新能源汽车本地配套率达60%
根据《发展规划》,云南省将把昆明滇中新区汽车产业园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聚集区,推动现有新能源整车企业扩大产销规模,打造成为云南省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以昆明市为核心,推动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实现差异化发展,重点打造纯电动乘用车、客车生产基地。支持曲靖市积极发展新能源轻卡,打造新能源商用车基地;在玉溪市、红河州推进铜箔、电解液等电池材料向下游延伸,引进发展电池产业链。
同时,依托各地资源优势,持续扩大轻量化铝合金、汽车橡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应用,并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地因地制宜发展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以及轻量化零部件、电池材料等配套产业链,实现配套供应链与昆明协同发展。
按照发展目标,将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到2025年,新能源整车企业均实现规模化经营,企业产销规模、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具备年产35万辆新能源汽车能力,年销售收入300亿元。争取引进3—5家新能源汽车系统总成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并依托总成企业培育、构建相关子产业链,实现新能源汽车本地配套率达60%,形成较完整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基本建成整车、零部件集聚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快建设相对完善的充换电设施网络,居民区基本实现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实现全覆盖。此外,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围绕智能电动汽车,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的研发设计、销售服务、检测认证以及智能路网改造有序建设,丰富汽车产业链。
新能源乘用车年生产能力超30万辆
从主要任务看,全省将支持省内汽车产业链骨干企业转型升级,进军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鼓励新能源汽车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重点引入和培育发展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企业,鼓励发展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等相关配套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铝合金、橡胶等零部件企业,因地制宜地发展材料深加工产业。
同时,做大做强现有新能源整车企业及重点项目,推动现有整车及重点零部件企业实现产品升级、稳步扩大产销规模。跟踪并适度布局氢燃料汽车产业,通过示范应用推动氢燃料发动机、氢燃料电池基础材料和氢能供给体系等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吸引配套零部件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产业落地,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在整车发展上,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乘用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引领本地零部件配套率大幅提升和规模化发展;新能源客车产能超过2万辆,形成1家年产5000辆以上的新能源客车企业;以“专、精、特、轻、新”为方向,走差异化产品竞争路线,新能源专用车年生产能力超过3万辆。
为完善产业布局,全省将鼓励重点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外引内联、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扩大产业规模,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群。拓展新能源汽车服务配套产业,争取引进新能源、智能网联等相关的研发创新、销售服务、共享出行等产业落地,打造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全产业链。
在研发创新方面,将支持并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合作,共建产学研创新平台,突破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等共性技术,提升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推动研发及检验检测服务水平提升,支持重点企业围绕汽车高原特色技术试验以及面向南亚东南亚市场,建设研发中心、技术机构和联合创新体等,研发定制化产品。
新能源汽车本地配套率达60%
根据《发展规划》,云南省将把昆明滇中新区汽车产业园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聚集区,推动现有新能源整车企业扩大产销规模,打造成为云南省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以昆明市为核心,推动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实现差异化发展,重点打造纯电动乘用车、客车生产基地。支持曲靖市积极发展新能源轻卡,打造新能源商用车基地;在玉溪市、红河州推进铜箔、电解液等电池材料向下游延伸,引进发展电池产业链。
同时,依托各地资源优势,持续扩大轻量化铝合金、汽车橡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应用,并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地因地制宜发展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以及轻量化零部件、电池材料等配套产业链,实现配套供应链与昆明协同发展。
按照发展目标,将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到2025年,新能源整车企业均实现规模化经营,企业产销规模、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具备年产35万辆新能源汽车能力,年销售收入300亿元。争取引进3—5家新能源汽车系统总成及核心零部件企业,并依托总成企业培育、构建相关子产业链,实现新能源汽车本地配套率达60%,形成较完整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基本建成整车、零部件集聚发展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快建设相对完善的充换电设施网络,居民区基本实现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等实现全覆盖。此外,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围绕智能电动汽车,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的研发设计、销售服务、检测认证以及智能路网改造有序建设,丰富汽车产业链。
新能源乘用车年生产能力超30万辆
从主要任务看,全省将支持省内汽车产业链骨干企业转型升级,进军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鼓励新能源汽车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探索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驾驶示范。重点引入和培育发展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企业,鼓励发展电动空调、电动转向等相关配套产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铝合金、橡胶等零部件企业,因地制宜地发展材料深加工产业。
同时,做大做强现有新能源整车企业及重点项目,推动现有整车及重点零部件企业实现产品升级、稳步扩大产销规模。跟踪并适度布局氢燃料汽车产业,通过示范应用推动氢燃料发动机、氢燃料电池基础材料和氢能供给体系等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吸引配套零部件以及相关配套服务产业落地,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在整车发展上,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乘用车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辆以上,引领本地零部件配套率大幅提升和规模化发展;新能源客车产能超过2万辆,形成1家年产5000辆以上的新能源客车企业;以“专、精、特、轻、新”为方向,走差异化产品竞争路线,新能源专用车年生产能力超过3万辆。
为完善产业布局,全省将鼓励重点新能源汽车企业通过外引内联、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优势资源,扩大产业规模,形成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集群。拓展新能源汽车服务配套产业,争取引进新能源、智能网联等相关的研发创新、销售服务、共享出行等产业落地,打造集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汽车全产业链。
在研发创新方面,将支持并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合作,共建产学研创新平台,突破整车智能能量管理控制、轻量化等共性技术,提升电池管理、充电连接、结构设计等安全技术。推动研发及检验检测服务水平提升,支持重点企业围绕汽车高原特色技术试验以及面向南亚东南亚市场,建设研发中心、技术机构和联合创新体等,研发定制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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