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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资质:北京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其中在《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中指出,要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今年6月底前,由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标“十四五”末全市力争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00万辆的任务要求,制定本市“十四五”时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措施。按照“时间近半、任务近半”的原则,确定2022年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早实施、早见效的原则,年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力争实现配套措施、鼓励政策应出尽出。
按照计划,6月底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将制定实施“十四五”时期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可建尽建”的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居住地、办公地充电为主,社会公用快速补电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重点研究现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加快推动公交车等行业车辆、大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充电站、出租车换电站及加氢站建设。
9月底前, 北京市交通委牵头修订支持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应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鼓励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4.5吨以上(含)货车使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研究制定网约车电动化方案。协调民航华北管理局推进新增和更新的机场大巴车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年底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组织推进新增和更新的4.5吨以下的邮政车(机要通信车和郊区邮路盘驳邮政车除外)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北京市机关事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牵头,保证各级财政支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增和更新的车辆基本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对于具备条件的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区政府组织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基本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区新增和更新的区属公交车(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山区线路车辆)、巡游出租车(不含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4.5吨以下环卫车、具备条件的公务车力争全部为纯电动车或氢燃 料电池车。
此外,年底前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发改委还将研究制定针对新能源汽车的道路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政策。
按照计划,6月底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将制定实施“十四五”时期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按照“合理布局、可建尽建”的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居住地、办公地充电为主,社会公用快速补电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重点研究现有小区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实现全覆盖,加快推动公交车等行业车辆、大型客车和中重型货车充电站、出租车换电站及加氢站建设。
9月底前, 北京市交通委牵头修订支持北京市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轻型、微型货车应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鼓励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4.5吨以上(含)货车使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研究制定网约车电动化方案。协调民航华北管理局推进新增和更新的机场大巴车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年底前,北京市邮政管理局组织推进新增和更新的4.5吨以下的邮政车(机要通信车和郊区邮路盘驳邮政车除外)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北京市机关事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牵头,保证各级财政支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增和更新的车辆基本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对于具备条件的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区政府组织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基本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各区新增和更新的区属公交车(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山区线路车辆)、巡游出租车(不含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4.5吨以下环卫车、具备条件的公务车力争全部为纯电动车或氢燃 料电池车。
此外,年底前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发改委还将研究制定针对新能源汽车的道路差异化停车收费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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