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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现热销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 安全隐患引起重视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济南日报   添加时间:2015/1/26
        近日,有市民反映,济南二环北路附近市场等地在销售无法挂牌的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电动车。本报记者闻讯来到位于二环北路的摩托车大世界市场。刚刚走进市场,便看到一位市民驾驶着新购买的挂有“老年代步车”牌子的崭新四轮电动车驶出市场大门。还有许多在售的仍挂有“老年代步车”或者“旅游观光车”车牌的四轮电动车。
        2015年1月,是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代步车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8个月的时间。按照这份《通知》,全省各市将集中一年时间,开展对代步车突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一份来自省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质监局“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对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汽车有这样的描述:市场目前销售的“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
       此外,这则名为“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的公告中还提到:“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法律规定对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直至拘留处罚。"
       近年来,电动汽车交通事故多发,给人们带来巨大的生命财产安全损失,其责任归属问题也成为讨论焦点。交警部门相关人士曾表示,因“老年代步车”不能申领号牌,所以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如“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一方负事故责任,将由驾驶人自己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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