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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时速过百 无证“任性”上路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新京报   添加时间:2016/7/4
        2016年6月3日,山东德州武城县,一代步车厂家,工人正在焊接“老年代步车”车壳。有工人介绍,两三人一天便可生产一辆“代步车”,想要啥款型都能做。

        “两年前央视曝光‘三无’代步车生产,采访的就是我,曝光之后还是没人管。”山东武城县一老年代步车厂家负责人直言,现在不仅没人管,产品还升级了,不但能充电还能烧油,时速可达100公里。

        这种外形与汽车酷似的“老年代步车”近几年大规模上市,存在诸多的“不清楚”。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老年代步车”其实是商家为了打法律擦边球起的名字,只是一种商业叫法,在交通管理及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中,从来就没有“老年代步车”的概念和界定。

        连续一个半月,新京报记者在北京各区近20处区域统计发现,北京大量老年代步车开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并线,无牌无照的老年代步车“任性”上路,甚至开上高速路。

        除了管理的“失灵”,部分生产企业,暗自偷换概念,违规生产、销售、非法组装三轮或四轮车辆,一辆山寨“路虎”一天就能出炉。低速电动车的身份之辩,已然暴露了现行相关法律及相关政策的漏洞和空白。

        老年代步车“任性”上路

        连续一个半月,新京报记者在北京各区县近20处区域统计发现,北京大量老年代步车辆开上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抢道、并线,无牌无照的老年代步车“任性”上路。

        若不仔细观察,这些代步电动车乍一看与普通“mini”汽车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们都没有牌照,车牌处标示“老年代步车”、“内燃观光车”、“低速电动车”等字样。(观光车厂家需要取得观光车制造资质方可生产)

        5月19日下午5时30分,广安门内大街和牛街交叉的十字路口,一位老人驾驶着红白相间的四轮电动车,红灯时加速而过。

        5月20日下午6时许,在朝阳北路和管庄路路口,相继有三辆代步车沿朝阳北路逆行。

        6月24日晚高峰,四惠桥,一辆四轮电动代步车驶上高速,不一会就穿过密集的车流。

        连续数日,新京报记者统计发现,在南三环东铁营桥下、东二环龙潭路、广安门内大街、牛街、安定路、北土城东路、朝阳北路、管庄路、通州新华南路等近20处区域,都有无牌老年代步车频频上路。晚高峰时,上述区域平均有四五十辆代步车挤进拥堵的车流,部分车速甚至超过汽车。

        家住通州的72岁老人张建国(化名),驾驶四轮电动代步车已有五年时间。

        张建国在开电动车之前从来没有过驾驶经验,“受不了汽油味。”他说现在的这辆四轮老年代步车让他觉得很满意,不用驾照,也不用上牌照,从未被交警查处,闯红灯也没人管。

        “没人管”的电动车,张建国开起来无所顾忌,自称平时时速多在40公里左右,他常常沿着通顺路,通州、顺义来回跑。

        张建国算是幸运,几年来没遇到过事故。但无证、无照、无保险的三无电动车还是让他心里不踏实。

        河北一辆老年代步车在行驶中自燃,江苏一辆老年代步车因闯红灯与一辆轿车相撞,山东一辆老年代步车在行驶中自燃,近年来老年代步车事故频发。据央视2014年3月报道,仅2011年至2013年10月,北京市涉及代步车的事故就有757起,伤858人,死亡136人。

        2014年2月11日,安徽省安庆市残疾老人驾驶一辆“温心”牌四轮助残代步车搭载其妻子沿省道行驶时,车辆突然失控,撞上路边树木,造成老人当场死亡,其妻经抢救无效死亡,车内另有两人受伤。

        事发后,司法鉴定指出涉案车辆不属于“残疾人专用汽车”,而属于“机动车”。

        曾帮助老人家属维权的中消协律师团律师蒋苏华介绍,由于索赔难,家属至今仍未维权成功。

        自行车店代售“三无电动车”

        近年来,老年代步车的市场号召力并未受其“无名分”的影响,权威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低速电动车市场的销量达到35万辆,而2014年截至目前,低速电动车销量已经达到36万辆,销售地区遍布全国。

        在北京,低速电动车商家多打着老年代步车、观光车旗号销售。此类车外观以仿造奔奔mini、奥拓 、比亚迪F0 车型居多,一般以四轮为主。它们还有共同的特点:不用挂牌,不用驾照,不用买保险。

        5月19日,方庄桥西一家售卖四轮封闭电动车的店面,临街摆满了颜色不一的“代步车”。
 
        “新款升级,配空调,汽车有啥,这车就有啥。”现场销售人员向顾客推荐带有空调的四轮电动车。称这些车辆车灯、雨刷、油门、空调、刹车一应俱全,是主要以铅蓄电池为动力源,全部或部分由电机驱动的汽车。

        上述方庄桥西销售店低速电动车价格从3万多元到4万多元不等。销售人员称,两年多来,该店已在北京卖了有两千多辆。

        通州一家自行车店,也卖起了老年代步车。店家点破了“代步车”的定义,“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内燃观光车,只是名字不同,实则都是三无电动车。”

由于是“三无车辆”,商家也都是以自行车店、电动车店名义销售。位于南四环旧宫的一家电动车商铺,售卖富路牌老年代步车,不仅有电动四轮老年代步车,还售有燃油的四轮代步车。销售人员推销时强调,燃油代步车同样不需要驾照和牌照,时速能够达到100多公里,价格为2万多元。

新京报记者随机咨询了100余“代步车”购买者,“成本低”是他们购买的主要因素。

据了解,这种电动四轮“老年人代步车”售价约1.5万-3.5万元左右,时速在20公里至60公里之间,充电一次可跑100-200公里左右。购买者除了老年人,也有许多年轻人用来上下班代步。

一位南昌的四轮代步车厂商表示,目前对于四轮代步车国家并无相关标准,各个厂商按照各自的经验做。“以前做电动车的,就按电动车的经验来,做摩托车的就按摩托车的标准来生产。”

该厂在网上展示的检验报告显示,一款名为“太阳能老年代步车”,检验单位是南昌摩托车质量检验监督所。

对此,北京有工商系统人士介绍,工商部门对营业执照的审批登记有严格标准,老年代步车不在国家标准内,所以无法完成登记注册,也就是说,目前所有电动代步车的销售都不“合法”。

然而在监管上,由于相关法规缺失,工商也就没有处罚依据,“乱是因为无章可行,无法可依。”该工商系统人士表示,在实际执法当中,对于销售的店家,只能不让卖,没有更好的办法。

山寨“豪车”,想要啥款做啥款

距离北京近300公里的山东省武城县,电动代步车生产企业聚集。武城县工商部门曾公开披露,当地部分电动代步车经营户,无证经营,工序简单,通常买个电机,糊上车壳即可出厂。

6月3日,一进入武城县县城,沿路两侧的围栏、路灯杆上就有密集的“代步电动车”广告。在武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通往老城镇的道路两侧,分布着十多家生产代步车的大小厂家。一位当地行业人士介绍,这些厂商还是能看到的,还有许多家庭作坊式的厂家根本不挂牌。

在武城县一代步车生产厂家内,已经打磨好的汽车外壳在车间内摆放整齐,有的已经装上电池、座椅等,还差四个轮胎,便可以组成一辆老年代步车。现场工人称,两三个熟工,一天便可以组装一辆四轮代步车。

车间内不乏各种豪车的“山寨”版本,有仿路虎款、捷豹款、宝马款、jeep款及奥迪款等等。这些“山寨”豪车与真实车辆外观几乎一致,体型是一辆车的缩小版。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奥迪标志的四个环变为了五个,捷豹的标志也换成了自己厂商的牌子,路虎的英文被改成了厂商起的飞虎。

对于山寨“豪车”,厂商颇为自信:“你想要什么车型,我们都能做出来”。

记者注意到,多个厂家展示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电动老年代步车(不含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加工、销售。

那么,电动四轮车和电动老年代步车又有什么区别?

一位厂商笑着说,“两者其实没区别,整个武城县都是这样的营业执照,也没有办法。”

汽车法律方面专业律师介绍,在国家的机动车产品目录上没有“电动老年代步车”这样的一种产品,只有在医疗领域用速度控制在5到10公里/小时,帮助老人缓慢移动的助力工具车,但是这些车并不能上道路行驶。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武城县部分代步车厂商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当中明确表述,许可批准的为场内用车,且不允许上路行驶。

多位厂商表示,其实就是打擦边球,就像叉车一样属于场内用车,不允许上道路行驶,但是去了也没有人管。

6月3日上午11时许,武城县鲁星车业厂房前,工人正在往一辆大货车上装四轮代步车。工人将车辆从库房开出,一阵阵类似摩托车轰鸣声随之响起。

一旁的鲁星车业销售经理说,“这些车是燃油车,不用驾照和牌照,时速能跑到100多公里,双缸发动机。”

销售经理口中的这批货是往四川发的,据他称,“那边一共要四车,一车35辆。23500元从厂里拿货,经销商可以卖到3万多元。”

经销商们坦言,目前四轮代步车就是一个灰色产业,这个车就是“黑户”,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这种车不允许上路。

2014年3·15期间,被央视曝光的违规生产四轮代步车的即有鲁星车业。前述鲁星车业销售经理说,“当时就是采访了我,没办法。也是不了了之了。曝光了之后也没有人管。”

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仅山东一省,就生产了18.75万辆低速电动车,同比增长50.46%。其销量,更是从2010年的1.82万辆迅速增长到2014年的18.74万辆,5年间增长了10倍之多。而2014年,全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不过7.48万辆,远不及山东一省低速电动车年销量的一半。

鲁星车业相关负责人称,该企业的代理商有600多个,遍布全国。据其透露,武城县有七八十家电动代步车生产企业,一年有五六十万台流入市场。

无标准、诉讼难,中消协调研“代步车”

对于挂牌及生产许可证问题,多家生产厂商表示,国家没有这种公告目录,想挂牌也挂不了。

2012年7月9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在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产业主攻目标的同时,也首次明确强调“低速电动车不属于新能源汽车”,因为其“无法达到机动车安全标准,不具备对于新能源核心技术的支持”。

多位生产企业表示,目前这类车辆的唯一卖点就是不用驾照和不用上车牌,如果国家一旦颁布相关法律,“电动代步车”生产企业至少要死90%。

由于低速电动车不能取得国家核准的机动车牌照和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针对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则,在面对低速电动车上路往往处于监管“失灵”状态。

针对“老年代步车”疯狂上路,2012年4月下旬,北京市交管部门曾专项整顿,正式认定“电驱动或燃油驱动的四轮代步车”为机动车,明确要依照对机动车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老年代步车”列入机动车管理后,对无牌的“代步车”,警方能够依法扣留车辆。时隔4年多,代步车依旧疯狂,不仅在北京,有厂商表示,“四轮代步车”已全国“开花”。

中消协曾经在2013年3月15日前就代步车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呼吁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并遏制“老年代步车”违法违规问题。6月,中消协投诉部相关人士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代步车违规生产、销售、违规上路的现象并未得到遏制,中消协也不断收到有关代步车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其中不乏导致消费者人身伤亡的恶性案件。

中消协已经展开对代步车市场情况、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社会管理等多角度的调查及维权工作,希望通过支持诉讼等工作引起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代步车问题的关注,最终消除对消费者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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