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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要点

文章录入:华道顾问   文章来源:搜狐   添加时间:2015/8/4
2015年4月24日,辽宁省朝阳市政府常务会会议通过了《朝阳市新能源低速四轮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低速电动车将在朝阳市合法上牌上路。
【政策要点】
1. 适用于“本市内生产、销售和适用电动汽车”。
2. 电动汽车指以锂电池组、氢燃料电池组等为驱动电源。
3. 续航里程要求≥60km。
4. 牌照底色为绿色,加‘电’字样,需要C3(含C3)以上驾驶证才能上路。
5. 销售部门要对驾驶人免费进行不少于7小时的场地驾驶培训。
6. 明确质保要求,“需提供1年或2万公里质保”。
7. 明确提出低速电动车不能作为营运车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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