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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公告:工信部约谈25家新能源车企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就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的问题,约谈了前期监督检查中存在违规问题的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有关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工信部还指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新能源乘用车问题
涉及电池容量不达标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信部建立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
2020年11月,工信部对外公布,在近期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包括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等车企。
在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中,新能源乘用车共有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放宽新能源车准入门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政策扶持阶段,向市场化阶段过渡。据乘联会最新统计数据,11月份,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18万辆,同比增长128.6%,环比10月增长24.8%。其中插电混动销量3万辆,同比增长160.%;纯电动的批发销量15万辆,同比增长122.3%。上汽通用五菱、特斯拉、比亚迪等头部企业持续走强,自主品牌以及造车新势力的新能源车业务,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考虑到新的市场形势,今年8月,工信部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门槛,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市场活力。
与上一次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准入条件相比,《管理规定》主要修改的内容,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在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调整后的《管理规定》,“降低了准入门槛,减少了对新进入企业的束缚,但并不意味着汽车行业技术门槛的降低,而是表明企业准入审查的重点监管方向由研发能力转向了生产能力、质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后及安全保障能力”。
业界人士则认为,工信部对于新能源车生产一致性的强监管,是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重要方式。在通告中,工信部也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
工信部还指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告》管理规定,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对违规企业依法予以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等行政处理,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列入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新能源乘用车问题
涉及电池容量不达标
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信部建立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
2020年11月,工信部对外公布,在近期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包括了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等车企。
在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中,新能源乘用车共有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客车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专用车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放宽新能源车准入门槛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逐步从政策扶持阶段,向市场化阶段过渡。据乘联会最新统计数据,11月份,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18万辆,同比增长128.6%,环比10月增长24.8%。其中插电混动销量3万辆,同比增长160.%;纯电动的批发销量15万辆,同比增长122.3%。上汽通用五菱、特斯拉、比亚迪等头部企业持续走强,自主品牌以及造车新势力的新能源车业务,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考虑到新的市场形势,今年8月,工信部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门槛,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市场活力。
与上一次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准入条件相比,《管理规定》主要修改的内容,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在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看来,调整后的《管理规定》,“降低了准入门槛,减少了对新进入企业的束缚,但并不意味着汽车行业技术门槛的降低,而是表明企业准入审查的重点监管方向由研发能力转向了生产能力、质量及一致性控制能力、售后及安全保障能力”。
业界人士则认为,工信部对于新能源车生产一致性的强监管,是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重要方式。在通告中,工信部也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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